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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四十四章:赶冬猎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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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老爷子说到这一点,眼神警惕起来:“你们想想,一个被山神抛弃的灵魂,就说明他被山神厌弃了,在投胎成人的过程中又夺舍了婴孩的性命,这样的死魂再次出世,人怎么可能不介意。”

宋思媛解释道:“老爷子,那白化子的肤色,也是因为这样?”

米老爷子点点头:“确实,山神把犯错的灵魂贬出神山,就是要让这灵魂受生老病死、贫苦孤独的苦,以此来达到教育他的目的,让这孩子全身白化也属于受病苦的一部分,受苦到成年,才能在进入神山后再次被山神接回去。”

“这样的白化子,也叫山神童子,或者农神童子,成年之前因为肤色,很容易被当做妖物抛弃,压根就活不到成年,等真的能活到成年了,大概人间百苦已经经历过了,山神会亲自召他们回去。”

“亲自召他们回去?”岳观潮好奇起来。

“嗯。”米老爷子朝周围人点点头:“白化子是山神童子,成年之后,只要‎‏​‏‏​‏​‎‏​‏‎‏‏‏进入神农架,多半就再也出不来了,老人都说,是白化子已经受苦赎罪,被山神被接回去继续做使者了。”

“那,您知道的有这样的人吗?又或者,最近这几十年有没有白化子出生。”

宋思媛他们已经提前知道,白化子其实就是血统纯净的鬼方人,这样问的目的,只是要问出附近白化子的消息,也许,这里有班殊的身世消息。

“嘶!”

米老爷子皱起眉头:“这,这年代可就久远了,还要再往前数个三四十年,那时候农神村里,确实出现过那么一个人。”

三四十年前……班殊的年纪已经是三十五岁,这么算的话,当年出现的那个白化子,很可能和他有关,宋思媛知道这其中有些故事,当即焦急说道:“这个人,能让我们见见吗?”

听了她的话,米老爷子无奈摇摇头:“那咱们谁也见不着,失踪了,又或者按老人话说,是被山神接走了。”

他咳嗽几声把玩着核桃说道:“当年,这件事闹得还挺大……那时候农神村还是葬亡村。”

几十年前,葬亡村除了聚敛尸体外,还聚拢着不少来神农架附近打猎的猎户,那时候很多猎户为了方便打猎,直接就在葬亡村安营扎寨,米家,当年也是在葬亡村安居建宅的人家。

村子里的猎户来来走走,没个定户,很多人米老栓都已经忘得干净,你就是站在他面前,他也未必认识你,可有一家人他绝对不会忘——葬亡村最东边,一家姓郑的猎户,他记得那么清楚,是因为这家人收留了一个白化子!

白化子,别说是葬亡村,就是放眼神农架周围的村镇城市,那都是不吉利的象征,平常人躲都躲不及,怎么可能还往上凑合。

可这家人却偏偏是晴天打雨伞,不走寻常路。

能有这情况,也全是因为这白化子,曾经救了猎户的命。

当年,已经是隆冬飘雪,郑家猎户深秋搬来时,就连房子都没有,等在东

头野林子建好了房子,已经要入冬了。

葬亡村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,连个略平坦的田地都没有,全靠山地种点粮食,要么,就只能进山打猎换成钱,再买了过冬谷物。

这家人既然是才搬来,又新建了房子,那是要多穷有多穷,姓郑的猎户为了能有过冬的粮食,决定进山赶冬荒,好歹再打几十只猎物,先换成钱粮谷物炭,也好叫一家老小都过个安生年。

何为赶冬荒?

深秋已尽,隆冬未来,靠山吃饭的猎户赶在动物冬眠前,进山再打一次猎,就叫赶冬荒。

不管是在东北、草原、西北,只要是靠山吃饭的猎人,都经历过赶冬荒。

当然了,如果能在入冬前准备好过冬的钱粮肉炭,也就不需要赶冬荒,但凡要赶在冬天进山的,要么是没准备好东西,要么,就是急等着用钱,要压着冬季进山打猎。

不管原因是什么,赶冬荒都不是个轻松差使!

有道是寒‎‏​‏‏​‏​‎‏​‏‎‏‏‏来暑往,秋收冬藏,秋季就是农人丰收、动物贴膘的好时节,猎人赶着秋季,只要是个身手不懒的老手,绝对能满载而归,等深秋时间过了,想再打猎可就难了。

打猎也要讲究个顺势而为,冬季本来也没多少动物出来活动,入了冬,动物要么冬眠,要么也得躲冷打窝,都躲在窝子里不出来。

这个时候打猎,光靠腿脚勤快已经没用了,全看自身运气和经验了。

有经验的老猎户,知道动物喜欢在什么地方打窝子,也知道循着便溺痕迹找到动物巢穴,靠着这个也能找到不少好东西。

只是有一点要注意,寻找到动物巢的时候,固然能得到猎物,却也相当于把动物给惹毛了,一旦被动物察觉,小走兽倒也没什么威胁,虎狼角鹿狐狸这样的大走兽,可是会和人拼命。

猎户老郑,就属于极其有经验的猎户,如果放在其他野林,他注定会满载而归,只可惜,他碰上了神农架。

神农架本身就是个巨大迷宫,又逢隆冬时节,各处飘雪,一片苍茫,动物轻易不出去,他又着急买钱粮肉炭,已经不可能再回头,那就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里赶路,同时,也起了歪心思。

在他看来,打几只野鸡野兔拿到集市上换钱,压根还不够过冬,要想省力就得往值钱的动物身上使劲儿。

当今集市上,什么最值钱?当然是虎皮,狼皮、狐狸皮、鹿皮。

猎户老郑决定放弃野兔野鸡,往这些走兽身上使劲儿,功夫不负有心人,还真的叫他用野鸡野兔的肉,蹲到一只母狼。

寒冬腊月,这只母狼嗅着野兔的味道来到饵料处,老郑在野兔身上下了麝粉,只要野狼一过来咬住猎物,他就能靠着麝粉的味道,寻到野狼的巢。

这只母狼咬钩后,警惕看了周围情况,确定没发现人影儿,拉着野兔开始往狼窝里跑,老郑靠着麝粉留下的气味儿,一路跟随母狼来到狼窝子。

只消一声枪响,刚想进窝的母

狼被一枪爆头,死在狼窝子外。

老郑见母狼已经咽气,跑到狼窝子边扒开野草,在那狼窝子里,有六七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崽子,个个都跟刚断奶的小狗一般大小,连眼睛膜还没有睁开。

这些狼崽子,可是猎户中的稀罕货,只要打小养在身边,等长大了比狗还要忠心听话,再加上本身是狼也是帮猎的好手,打围秋猎的时候,眼睛毒还跑得快,比之什么藏獒猎犬还还用,哪怕不是猎户,也有附近的乡绅买来,当做狗来养活,溜出去比什么狗都要威风。

尤其是这种还没断奶的狼崽子,眼睛都还没睁开,跟母狼压根就没感情,谁掰开狼崽子的眼睛,谁就是它的主人,这辈子都不会变。

猎户数了数,光是这些七八个狼崽子,就能卖将近十两银子,再加上那么大的母狼皮,打底二十两银子,这笔钱足够他们一家人在冬天吃香喝辣。

这下子,猎户犯了难!

按照猎户不掏绝户巢的规矩,打‎‏​‏‏​‏​‎‏​‏‎‏‏‏猎的时候遇到兽窝子,至少要把崽子留下来,不能什么东西全都一窝蜂带回去,免得坏了山林规矩,也显示猎户打猎只为求生,不做绝户恶事。

原本,他也是只想把母狼皮给带回去,可眼下家中人没米吃饭又冻又穷,他心中的规矩也就松了一点,母狼皮再加上一窝小狼崽子,一家人半年的生计就有着落了,他也就不用再继续往深山林子里跑。

打定主意,猎户在口袋里蓄满狼窝子里的动物毛和稻草,把狼崽子全都装进口袋,同时,也把母狼的尸体送上马背,收拾妥当准备回家。

他在回去的路上,一直感觉背后冷飕飕的,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盯着他,等回头的时候却又发现什么都没有,只剩满地雪白。

直到傍晚,他再次朝后看去,只见那黑漆漆的树林里,开始出现明亮惨绿的眼睛,好似萤火虫,在漆黑环境中忽闪忽现。

不用说也知道,这肯定是狼群的眼睛,察觉到这一点,猎户老郑心下一沉,这是狼群来寻仇来了。

野狼不是好打的,就是因为狼群很是记仇,怪只怪他太贪心,把母狼打死也就算了,还把狼崽子给掳走了,狼群最是护犊子,大概是趁着白天一路跟过来,只等夜晚,他视野受限就动手。

此刻,老郑也只能把狼崽子和母狼放下,示意自己认输,想让狼群放自己一马。

这时候就已经太晚了,狼群嘶吼着一哄而散,吓得老郑骑马快跑,慌不择路之下已经忘了出山的路线,不知不觉居然走到荒山野岭,马蹄子脚下一滑,直接摔下山头。

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,猎户老郑只这一次贪心,终于是坏了规矩,招来现世报,要真等狼群下来,他连个囫囵身体都保不住,当下只觉得贪心迷了眼,心中一片冰凉。

这一摔,可把他疼得不轻,昏迷之际,只见冒着绿光的狼眼睛,一个个从山坡上探出脑袋,逐渐往他的方向爬下来,四周逐渐包围獠牙绿眼。
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