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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祭剑大典(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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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海门,郜山,凡是长老,级别不高的都是住在郜山,郜山的一间较大的宅子内。

“怎么样,还疼吗?”傅羡仙轻柔的问道,此时温升身上的伤势还是挺严重的,浑身都是剑意留下来的剑痕,傅羡仙正在帮温升处理伤口,毕竟是上过战场的女人,受伤是家常便饭,所以处理温升身上的伤,傅羡仙还是十分熟练的。

“很舒服。”温升懒洋洋的说道,傅羡仙的纤手如豆腐般,修真者这点比练武者好,修真越到深处皮肤越好,练武则不是,他的伤是可以快速再生,但那是消耗生命能量的。

最近几场战斗,温升用掉了五十年的生命能量,现在能不用就不用,而且还有这般待遇,那就更没有理由用生命能量了。

不过这般待遇还要谢谢那些女修,当温升受伤,有不少山海门的女弟子表示想要送温升到郜山,然后,然后那些女人全被傅羡仙击飞,就变成了傅羡仙照顾他,这个小日子真不错,这就是温升现在的内心想法。

那场战斗,温升输了,在燕莱与自己同等修为同等剑意和刀意的情况下,他输了,若不是最后燕莱停招,他身上就要穿个洞了,还是一个很大的洞。

没想到剑意有这般用处,燕莱真是个天才,燕莱剑意杀伤力不够,但燕莱竟然可以想到压缩剑意,虽然不知道对方怎么办到的,不过给了温升一些想法。

不过想法变成事实还需要一段时间,至于剑神燕莱的剑招,温升又没有打算学剑,而且那场战斗就已经是最好的‘招术’。

思绪返回来,看着傅羡仙仔细的帮自己,眼神中满是认真,侧脸本是极美,在房内灯光的照射下,有着意外之美。

温升突然握到傅羡仙的手腕,将她拉到自己的怀中,抱着她,傅羡仙没有反抗,因为温升睡着了,这货只想抱着她睡觉,这算不算禽兽不如。

傅羡仙还是有点害羞,脸红红的,看着温升菱角分明的侧颜,柔柔一笑,便搂着温升的腰闭上眼睛睡去。

过了一个时辰,温升睁开眼睛,侧身看着傅羡仙,如看稀世珍宝一般,食指微微弯曲,细细的抚摸着傅羡仙的眉毛、鼻子、嘴唇,最后整只手摸到傅羡仙的脸上。

“温某何其幸运,能得仙儿之倾心。”温升嘴角带笑,眼眸流光转动,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说着。

“最近烦心事有点多,好希望什么事都不管,就这么的陪着你一世,不求长生,你死我随,但我怕的是我先死。”最近得到的信息,温升说完全不在乎是不可能的,他已经尽可能避开,但事情总是找上他,他知道的越多,他的心就越不安。

他现在很想告诉傅羡仙,我们找个没人的地方过着只有我们两人的生活,不过,时机到了还是可以添几个人,几个可爱的小人儿。

但他知道不可能,傅羡仙不似他,他对很多事不上心,仙儿有着许多要做的事情,不然也不会来到山海门。

可能有人说他胸无大志,他只想说,夺得天下又如何,昔日红颜不再,一切都是无用之物,没人跟你分享开心,没人跟你分担痛苦,到头来你就是一个人,只是一个人!

他只想珍惜每一刻和她在一起的时间,不想浪费时间去做那些无用的事。

力量他是追求的,他要保护一个人,他就要有着举世为敌都奈何不了他的力量,任何人都不能伤害那个人,那个他护在心尖儿的人。

所以他要强,自从温升有了心爱的人,他几乎没有睡过觉,白天他要陪着他可爱的仙儿,只有晚上,晚上他不要命的修炼,靠着自己只要不受到致命伤就不会死的身体,他自残似的修炼。

他发现自己太弱了,弱到可怜,要是他足够强,仙儿想要做的任何事,他都能办到,世上的事,有一大半都是力量能解决的。

温升的手握住了傅羡仙的手,“任何人都不能把你从我身边带走,你也不能跟着其他人走,我不是一个大方的男人,知道吗?”

修真者都是很敏锐的,温升都牵住了傅羡仙的手,要是傅羡仙这还不醒,那么他就要亲下去了,而且傅羡仙的脸蛋红彤彤的,眼睫毛不自觉的颤抖。

“嗯。”傅羡仙如细蚊般的轻轻应声,然后俏脸贴到温升的胸口,“只要你不放手,我就紧紧拉着你,缠着你。”

温升轻吻傅羡仙的额头,绽放了一个有史以来最开心的笑容,“我的手现在已经会认人了,其他的人它不会动也不敢动。”

傅羡仙突然飞快的亲了一下温升的嘴角,然后像只鸵鸟一样躺在温升的怀中,温升环住傅羡仙,今天晚上是个值得纪念的晚上。

山海门,灵田。

一位穿着白裘的俊秀男子拿着一本书坐在房间里看,这时候门突然打开,一股冷彻寒骨的白气充斥着整个房间。

南门则仿佛没有察觉一般,继续看着自己的书,白气沾到的物体都开始结冰,然后粉碎成晶莹的颗粒。

白气朝着南门则飘去,但只停留在南门则身前十厘米处便停下来。

南门则白色的真气布满整只手,对着面前的烛光一弹,一道金光色的火柱以光速穿过白气,然后白气便消失,南门则坐在椅子上,闭眼入睡。

一处小树林。

“此人不简单。”一道白影站在一棵树的旁边,磨搓着食指上的黑印。

碧园楼。

一位黑袍绿眸的人手拿着一只巨大的绿色蛊虫,蛊虫散发着如萤火一般的光亮,朝着四方飘去,飘入各户人家的房屋。

萤火进入已熟睡人们的体内,还有一些往着山海门的方向飘去。

一处酒楼阁楼上。

七杀坐在一张椅子上,身前放着小菜和各类鱼,七杀吃的很慢,夹起一块鱼肉要咬几个呼吸的时间。

这时候一道窈窕的身影端着一盘菜放在七杀面前的桌子上,然后坐到七杀的身边,想替七杀倒酒,“酒,我不喜欢。”

芙蓉女便放下酒,她还不知道七杀不喜欢酒,她只知道七杀喜欢吃鱼,喜欢吃各种味道的鱼。

七杀夹了一块鱼肉放入嘴里,突然说道:“这个城市我不是很讨厌。”

芙蓉女是知道的,七杀也不是遇到城市就毁,靠近皇朝的城市他不毁,那是傻子才做的事,一个皇朝不可能没有实力恐怖的人,不然那个皇朝也就灭了,而他也不靠近皇朝,挑中小城市灭。

这是一种情况七杀不毁城,还有一种情况,七杀在一个城市住一个月,在城中没有遇到十四件为了他身边的女人而杀他的事情,那么七杀也不杀,这种情况七杀还是遇到过不少次,七杀住满一个月直接离开了。

夜晚中的萤火是很美的,尤其是在皎洁的月光下,如一副遗世的风景画卷,但七杀知道,这萤火后,就是死亡的乐章,城中每个人都要参加的一场播放着死亡旋律的盛宴。

一道萤火往着一间小破屋飘去,七杀屈指射出一团火光,射穿萤火。

芙蓉女看向破屋,那里她有印象,似乎是一个小女孩照顾着一家人,小女孩是相当于这个城市导游。

她记得,当时小女孩认出七杀是外来人,所带着七杀到处观光,七杀还略微带萌(这是女方主观意识,男方其实,嗯,反正男方不认为自己萌)的问道:“为什么带他观光?”

小女孩也萌萌答道:“我要赚钱啊!”

“哦。”七杀弄明白就舒服多了。

跟着小女孩到处走,小女孩介绍的很好,七杀一路上的问题都被小女孩很好的回答,七杀还摸了摸小女孩的头,让芙蓉女微微有些不爽,因为她还没有这种待遇。

时候七杀给了小女孩应该得的钱,就转身离开,但小七真可爱,还威胁所有药铺,凡是小女孩买药,都要最便宜,至于药铺主人做不做,那些人都被吓傻了,敢不听吗?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