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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一章 不问恩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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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累,我在哪儿?”白汐睁开眼,是在一个房间,亮着灯,刘琛守在他旁边。

恍了恍神,从昏迷的状态下清醒了意识。

“不是在吃早茶吗?怎么躺床上了,还有外面天怎么黑了?”

“傻丫头,吃早茶都能吃睡着。还好我在,不然被别人带回家当小媳妇都不知道。”

“我吃蛋挞吃睡着了?”

“是啊,我一路背你回来的,喊都喊不醒。”

刘琛盘着白汐的手,捏了捏她的脸,顺势亲了一口。

“也怪我,晚上非要跟你弄到那么晚,让你都没好好睡饱。”

浓浓的揶揄,逗得白汐满脸通红,恨不得把脸埋到杯子里。

拉起白汐,带到餐厅,端上一直在加热保温的饭菜,共进晚餐。

白天的一切,对于无条件相信刘琛的白汐来说,真的就是吃早茶睡着,然后被刘琛背回了家。

“哎,那你背我的时候重不重?我最近是不是长胖了?”

刘琛夹了一块排骨,盖到白汐的碗里。

“重。不过都长在了该长的地方,我很喜欢。”

白汐的脸又是一红,明明是老夫老妻,却总有少女的羞涩。

夜晚,万家灯火,白日的惊险都化为碗里香甜的米饭。

日夜星辰,一列火车带着哐哧哐哧的周期性轰鸣,到了申城。

载着林志的尸体。

申城的夏,很晒,像是要把这片土地的水汽蒸干。

林茂全比之当年,苍老了很多,两鬓白发,走路也没了当年的硬朗。

林逸多了疲惫和沧桑,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,越是高层,越知道形势的严峻。

大约一年多前,戴春雨局长意外身亡。那般神秘谨慎的人物,能死于“意外”,本身就有了不明的意味。

果不其然,作为戴局长心腹的林逸,逐渐被边缘化,虽还在高层,但权力已没有前几年那样只手遮天。

第二日深夜,列车到站。

申城车站的一角,士兵守卫的人墙,隔绝出一片区域。

区域中央,只有一个人,林逸。

站在那儿,如石雕,如丰碑。

凉爽的晚风吹不动制服紧缚的裤脚,也吹不凉悲痛的热泪。

四个人,抬着棺材,静静下了车。

在看到棺材的那一刹那,林逸的心,颤抖了。

但他没有扑上去哭嚎,仍旧伫立在原地。

棺材在靠近,就像每一次林志出差回来,笑着走向林逸,和他大大的拥抱。

“林局长?”

棺材来到林逸身旁,带头的副官悄声问林逸。

抚摸着棺材的木质纹理和漆面,林逸久久没有作声。

他见惯了生死,也亲手制造了大量的死亡,甚至他经常在想,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,自己就跟戴局长一样意外身亡。

没想到,最先面对的,是林志的死亡。

“走吧,阿志。我们回家。”

呢喃,像过去无数次在车站接林志回来时一样。

只是这一次,没有那句兴高采烈的回应。

“好嘞,大哥!”

有人说,人生来便会受苦,经历生老病死。

那些人说完,依旧会感叹生命的美好。

无数人向往着生,向往着未来。

这世上最大的幸福,莫过于有人记挂着你,你的心里也记挂着别人。

林家,自林茂全以几张旧皮子起家,做到津门皮货生意第一。

在受到东瀛的威逼利诱之后,林逸放弃一切,以刺杀东瀛重臣川本重斋为条件,投身政界,换取庇护。

林茂全带着林志在申城继续经营,林逸在政界不断高升。

随着林志逐渐成长,林家在商界拥有越来越大的话语权。

这是林茂全一生最骄傲的事,一门两人杰,横跨政商两界,一心一意为林家。

若时间停滞在此处,林茂全便真如他父亲对他的期盼。

林家繁茂,一切俱全。

只可惜,时间从不会为谁而停下脚步,它是匆匆,是无情。

林志的葬礼很风光,政商界要员都到了。

在葬礼举办的前夜,一封来自羊城的信,来到林逸的手中。

来自刘琛。

信不长,带着歉意。记叙着那日发生事情的始末,特别是最后意外杀死林志的情形。

火盆燃烧着信纸,将一切的文字化为粉末。

生死兄弟,杀死了自己的亲弟弟。

他忽然想起当年刘琛去北方,回来后跟自己说的那件事。

那一年,马三初当会长,看望宫宝森,却杀死了师父。

宫宝森在临终,只留下四个字:不问恩仇。

当时林逸不懂,徒弟敢杀师父,是大不道、大不逆,人人得而诛之。更何况马三是做了汉奸,更是武人败类。

却偏偏留下那四个字。

此刻,林逸懂了。

宫家一门,除了宫宝森,只有两个人,宫二和马三。

宫二是他女儿,马三他视若亲子。

问恩仇,就是让女儿杀亲子。

如同此刻,问恩仇,便是杀生死兄弟。

生死兄弟,胜于生死,对方的一句话,我便愿意为他生,为他死。

林逸下不去手。

“此事复杂,只能我亲自动手。谁敢动,谁死。”

“羊城太远,我要在申城主持大局,不能去。”

这是林逸为此事做的最后定论。

战争的炮火一路绵延,由北向南。

林志死后,林茂全便如失了神,不再关注生意。整日只在乎林逸何时娶妻生子。

林逸变得冷血,不知不觉间带上了林志那股商人的气质。

离最初那股武人的赤诚纯粹,越来越远。

很快,就从边缘化的危局中走了出来,成为靠山般的人物。

但人立于时代,便永远没办法脱离时代。

金陵方面的颓势愈发明显,不少人都开始考虑后手。

1949年2月起,金陵方面陆续开始迁都羊城。林逸作为核心人物,也在前往之列。

然而此时所有人都知道,民国已经走向了生命的尾声。

5月,羊城。

“老刘!最近有啥时髦的发型,给我整一个!”

北鬼成了老刘,就像当年刘琛见到的那位老丁。

“哟,晚上有约会?对面啥姑娘啊?”

“嗐,她在银行上班。你给参谋参谋,要不要剪个成熟点的?”

“可以啊,这回可得好好把握,机不可失,失不再来。”

剪刀翻飞,碎发如落雪,干脆利落。

稍微吹了吹,打上油,精神焕发。

“好了,再换身衣服打扮打扮,俊的很。”

“谢啦老刘,钱还是回头我爹来结。先走啦。”

小伙子对着镜子摆了两个自认很帅的姿势,十分满意,迈着潇洒的步伐,出了门。

“爹,汤好了!吃饭!”

羊角辫的小丫头一步一顿地跑向老刘,扑在他的腿上。

丫头刚1岁,走路还不够利索,整天就喜欢抱着刘琛的大腿。

“好,走咯。”

一把把丫头扛上肩头,张开她的两只小胳膊,呼呼呼的像张开翅膀飞翔的小鸟。

银铃般的咯咯笑声充满整个理发店。

就在这时候,门被推开。

刘琛转身回头:“来剪——”

话被来人的相貌挡在嘴里,说不出来。

他认出了他,是他的生死兄弟。

林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