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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8章 大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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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光从窗纸上映进来, 屋子里亮堂堂的,每一面墙壁都很厚实,半点风都透不进来。

屋子里点着暖融融的炭盆, 桌面上还养着一盆水仙,清水晶莹, 水仙刚刚冒出一小截绿芯子。

“元元醒啦?”

笛笛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。

元元半靠在床上, 身上披着厚厚的崭新棉袄,回过脸。

这些天被病痛折磨,瘦了不少,下巴变得尖尖的, 一双乌黑的眼睛显得分外大。

笛笛手里捧着一碗汤, 小心地喂到元元唇边:“这是娘刚刚熬的大骨汤, 里面还放了人参,来, 喝一口。”

周大夫说了, 元元的腿能不能好全,全看元元自愈之力。

自愈之力的高低,全靠每个人身体所获取的滋养。元元从小到大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,也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,自愈之力当然算不上多强。

姜雍容坚持将元元接进城中照顾,也是出于这一点原因。这一次元元娘再也没有拒绝, 只是每天想着法儿做些好吃的给元元。

邬氏富可敌国, 补品药材不计其数, 源源不断地供给元元使用。这碗汤里面放的可不单只是人参, 混合在一起形成一股浓重的药味, 早把骨汤的鲜美盖住了。

但元元还是乖乖喝完了, 笛笛给他倒水漱口, 元元接过杯子,却没喝,望着窗外道:“姐姐,你听。”

“听什么?”

“读书声。他们在读书呢。”元元轻声道。

这里离私塾确实很近,但街巷里更多的是叫卖声,人们的说笑声,至于读书声,笛笛仔细听了听,还真没听出来。

“我就知道,元元想读书了。”笛笛坐正,肃容,“来,姐姐教你读。”

“诶?”

姐姐向来是看见读书就想跑路,元元可是清楚得很呢。

“不信啊?你听好了,今天夫子讲的是诗,名叫《免罝》。肃肃免罝,椓之丁丁……”

把一首诗都背了出来。

元元睁大了眼睛,蓦地反应过来:“等等,我的书!”

笛笛帮元元把书拿过来,元元翻到那一页,让笛笛又背了一遍,又是欣喜又是惊奇:“姐,你全背对了哎!”

那还用说,她可是跟着一群小屁孩们学了半天呢。

她先教回了元元读,然后又一句一句给元元讲解。

元元惊喜地道:“姐姐,你可以当夫子啦!”

“还差得远呢。”笛笛捏了捏元元的脸。元元的小脸蛋儿以前还捏得到一截子肉,现在却是明显瘦了下去。

她的心里有些酸楚,深深吸了口气,“不过,我想明白了,以后我也要好好读书,将来去考状元!”

她以前总觉得读书没什么用,既不能帮家里挣来吃喝,也不能帮善堂的孩子们换来衣食。她在很早的时候就学会了走街串巷,弄来的银子不单可以养活家里人,还能接济邻居。

她一直觉得自己很不错,很能干,直到这次元元出事,她才发现自己的时间精力全用错了地方。

就算她一辈子这样小打小闹又有什么意义?顶多只是让家人勉强糊口而已。真正的灾难来临,她根本什么也做不了,只能和母亲抱在一起哭。

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。

一世都当个小混混,永远不可能让家人活得更好,更不可能洗清父亲的污名。

元元当然不可能明白姐姐的心事,只是哈哈大笑:“姐,状元都是男的!”

这是他受伤以来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笑容,笛笛像是看着一枝珍稀的花朵在面前绽放一般,有瞬间的屏息凝神,然后夸张地“哼”了一声:“那我就扮成男的好啦!”

元元好奇:“就像戏文里那样?”

笛笛用力点头:“对!”

“武小姐,”丫环过来道,“外头有人找。”

笛笛嘱咐元元背书,回来考他,然后跟着丫环来到厅上,就看到了金伯。

“小姐,少爷他现在怎么……”

金伯的话还没说完,笛笛冲上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,“那个人是谁?!告诉我,那个出卖我爹,把我家害到这一步的人是谁?!”

金伯痛苦地摇头:“小姐,不要问了……”

“你睁开眼睛看看,我父亲死了,我母亲瞎了,我弟弟的腿断了,是不是要等到们都死在你的面前,你才肯吐露当年的实情?”笛笛的眼眶酸胀,泪水瞬间涌出来,“我告诉你,到那时你再说什么都没用了!”

金伯脸上的肌肉剧烈地颤抖,哑声道:“小姐,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,说了又有什么用?”

笛笛嘶声道:“你不说怎么知道有没有用?!”

“我什么都不知道!”金伯剧烈摇头,“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!”

“……所以你还是不肯说。”笛笛松开他,泪水从眼眶里落下来,她抬手拭去,面无表情地道,“你走吧。”

金伯拄着拐杖离开邬宅的大门,雪天路滑,他一不留神,摔倒在地,拐杖滑出了老远去。

金伯试图爬起来,但光滑的地面对于他残缺的身体来说太难了,他挣扎了好一会儿,才把自己翻过身。

拐杖在远处,直摔到了对面墙角下。

一双厚实的棉布鞋在拐杖旁停下。

紧接着,拐杖被一只小手捡了起来。

那是个八九岁大的小男孩子,紧紧地裹着一身棉衣,戴着一只虎头帽,一只手揣在衣襟里,一只手把拐杖递给他。

他的形容可怖,每个人看到都要被吓了一跳,他先别过脸,不让这善心的孩子看见,然后才伸手接过拐杖。

孩子“啊”了一声,显然也被吓着了,只是下一瞬,他不但没有跑开,反而凑近了,圆睁着眼睛问道:“爷爷,你打过仗么?”

男孩的面孔就凑在面前,眉眼不知怎地就让金伯觉得有几分稔熟,好像在哪里见过。他粗声粗气道:“没打过,你快走吧。”

“你骗人,你肯定打过!”男孩一脸好奇,“我娘说男人上战场多半会带着伤残回来,伤残带得越多,说明打仗越拼命。爷爷你伤得这么厉害,一定是了不起的英雄好汉吧!”

金伯痛苦地闭了闭眼睛,喃喃道:“我算哪门子英雄好汉,我只不过是个苟且偷生的缩头乌龟。”

他拄着拐杖起身,男孩看他艰难,连忙在旁边扶住他。

金伯很少离开善堂看见外人,外人都不喜欢看见他,他也不喜欢看见外人。但这个男孩不单心地好,还胆子大,生得也颇为俊秀,尤其是一双眉眼,让他不由便生出点喜欢来,忍不住道:“孩子,你叫什么?家在哪里?爹娘是做什么的?”

“我叫刘子义,家住北街,家里是开磨坊的……”

刘子义口齿清楚一五一十地答,还没说到自己爹娘,就见眼前这位老爷爷整个人好像都抖了一下,盯着他道:“你、你说你叫什么?”

“刘子义!”刘子义爽快地答。

这位老爷爷长得已经够吓人了,这么盯着人就更吓人,但他可是整个天虎私塾胆子最大的男孩,他才不怕!越吓人越刺激,越不怕。

他还能侃侃而谈,“我娘说,这是我外公给我取的名字,那时候我娘刚怀上我,我外公就上战场去了,临走之前给我取好了名字……”

金伯的脑子里轰然一声响。

他怎么说这双眉眼怎么越看越眼熟……这对浓眉大眼,真是像煞了他那个爆脾气的女儿!

刘子义一脸好奇地看着他:“爷爷你怎么哭了?”

“我……我不是哭,我是……高兴……”受伤的脸仿佛已经丧失了笑的能力,他试图笑一下,只觉得半边脸都在抽搐。喉咙里好像有无数的话要说,却又一个字也吐不出。

“我还有事儿,不能陪你聊了。”刘子义像个小大人似地跟他道别,“爷爷你走路要小心啊。”

说着转身便要走。

有马蹄声和车轮声从巷子里传来,金伯一惊,连忙将刘子义护到身后,“小心马车!”

刘子义探头一瞧,“嗐,没事儿,是我们姜夫子的马车。”跟着大声叫道:“夫子!夫子!”

马车停下,姜雍容掀起车帘:“刘子义,现在还没有下学,你怎么跑到外面来了?”

“我跟傅夫子告过假的,马上就回去!”刘子义说着,将那只始终严严实实揣在怀里的手掏了出来,里头是一张帕子,帕子里包着两只烤红薯,“傅夫子这两天天天给我们带这个,元元一直没来,一直没吃上,我想拿给他尝尝。”

姜雍容在车内微微颔首,“子义长大了,很好。去吧。”

刘子义躬身行了个礼,继续把红薯包上揣怀里,向邬家大门跑去。

跑到半路,又折返回来,从怀里取出他的宝贝红薯,分了一个塞到金伯手里,“爷爷,给你一个,很好吃的,吃了暖暖身子,走路不要再摔跤了。”

红薯一直被他小心呵护,犹散发出温暖的热气,并伴随着诱人的甜香。

金伯握着这只烤红薯,看着刘子义奔跑的背影,手开始颤抖,视线一度模糊。

姜雍容在车内,轻声吩咐叶慎:“走吧。”

马车缓缓驶出小巷,叶慎回头看了看,金伯依然站在原地,泪流满面,无声怮哭。

“大小姐……”叶慎忍不住道,“若是这时候去问,说不定能问出金伯的话。”

是的,现在去问,比任何时候都有希望问出真相。

就算问不出来,很明显刘子义就是金伯的软肋,只要她愿意,随时可以用刘子义威胁金伯说出真相。

不计手段,只求结果。

一段祖孙的情份哪里比得过北疆的大局?

——这是父亲教她的、已经刻入骨血的东西。

可她不要。

她已经离开了京城,离开了姜家,过去已经是过去,永远是过去。

“不要。”姜雍容放弃了以往任何时候都肩背挺拔的坐姿,整个人懒洋洋靠在了车内的软垫上,被马车甩在后面的仿佛不止是金伯,还有其它的什么东西,“我没功夫问,毕竟还有大事要办。”

什么事比揪出内应还重要?叶慎立刻打叠起精神:“是,请大小姐示下。”

“去接俏娘。”马车里传着一丝微带笑意的声音,语调十分轻松:“张婶说它又在外面祸害人家母猫了,私塾的茶点都只吃烤红薯了,我哪儿来的余钱替它养崽?”

叶慎:“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