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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奇怪的告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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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示上明明白白的写着,说他家的狗不愿意吃食,特招能人异士救狗一命,以二十两银子为谢。

这个年代,冯晓华也说不清是能把狗看的这么重要的人罕见,还是得了厌食症的狗罕见了。

不过,这二十两银子,她倒是可以一搏。

最近她发现,动物都是依靠本能行事的,因为长生还小,大黑又重伤初愈,冯晓华给它们的吃食中都加了稀释的灵泉。

它们似乎能发现其中的关节,每回都是抢着吃加了灵泉的饭菜,等这种没了,才会晃晃悠悠的吃别的。

这二十两银子,她势在必得!

她现在手上有四两多,加上这二十两,就能盖一个和蒋老三家差不多大小的青砖瓦房,还有余钱把院子围起来过自己清净的小日子。

她美滋滋的伸手去揭榜,却被人拦了下来:“小姑娘,你要干什么?”

“揭榜呀!”冯晓华理所当然道:“我们家也养了不少狗,我准备去试一试。”

拦下她那人哭笑不得道:“那你说就是了,揭榜干嘛?你一个人吗?”

冯晓华也有些囧,原来电视剧里头都是骗人的!

她不好意思的指了指那边:“我和家里人一起来的,大叔你带着我们先去看看狗吧。”

蒋老三还要去卖猎物,问清楚情况之后就让冯晓华带着蒋小呆一起,而他则是等卖完之后再上门接冯晓华他们。

带着他们那人是个小厮,十分健谈,一路上喋喋不休的说这狗是多么受他们少爷的喜爱,让他们即使没办法,也千万别伤了狗。

冯晓华试探性的打听,装作单纯的样子:“你们少爷也是猎户吗?刚刚走的我叔叔就是猎户,我们家大黑就是他最忠实的伙伴。”

“哎哟,你这小姑娘笑死人了。”小厮捧着肚子,“我们少爷的狗是少爷的娘亲送的,这会儿夫人不在了,少爷把狗看的十分重要。”

大户人家的小厮都有眼力见,他看的清楚,眼前这小姑娘虽然单纯,可穿的不是最便宜的麻布,一张小脸长得清秀可人,虽还没完全长开,也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。

再看她身后,少年面无表情冷着一张脸,周身的气势就不是普通人家养的出来的。

就算他们是猎户家里出来的,那也绝对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猎户,能下深山杀虎豹的那种。

这样的人家,那对养猎狗绝对是有心得的,他才放心的透露出一点消息来,也寄希望于小姑娘能治好主子家的狗。

这些天,已经来了不少人,即使是没治好,主子也不会发脾气,所以,他只担心小姑娘顶撞了主子,这才处处提点。

冯晓华也上道,和小厮一问一答,很快就到了他主人家:周家。

“这也是来瞧狗的?”门房熟门熟路的打开门,叹气道:“这都几天了,来来往往人也不少,可看着少爷的狗更萎靡了。”

冯晓华他们由小厮领着,穿过雕梁画栋,她早就去故宫参观过,对此没什么太大的兴趣,而小傻子就更不会乱看。

小厮看他们这般模样,暗自点头。

走了约有五分钟,才看到一处小院落,里面一直黑色的大狗正趴在地上,它骨架极大,只是皮毛有些黯淡,可即使如此,也足以看出原先是何风采。

“少爷,这两位也是来看苍墨的。”小厮给他们打了个手势,示意他们原地等待,恭敬的上前行礼。

前方的人转过头,身如挺松,一双丹凤眼微眯,直打量到人的心底。

冯晓华丝毫不惧,杏眼带笑,迎上审视的目光,拱手道:“是周少爷吧,小女子不才,养过不少动物,今儿看见贵府贴的告示,便自告奋勇登上府门。”

那人摆摆手:“还是先看看我的苍墨吧。”

冯晓华上前,大狗苍墨一反常态,抬眼看了一下冯晓华,往她身边挪了挪,还在她的手心中舔了舔。

“你叫苍墨吧?”冯晓华摸摸大狗的头,大狗似乎很享受冯晓华的触碰,还打了个滚,又趴在冯晓华的脚下。

“这倒是奇了!”那人也快步走过来,言语也不似之前那么冰冷:“在下周成林,我这苍墨从小养到大,也只有跟我才这么亲昵。”

动物的肚皮一般都是最脆弱的地方,只有跟最亲近的人才会露出肚皮。

而大狗打了个滚,就说明冯晓华已经得到它的认可了。

也不怪周成林惊讶,自从一个月前大狗开始不愿进食,它就每天只吃上一点点的东西,也只够维持生命,整只狗都蔫蔫的。

尤其是最近两天,它几乎什么都不吃,把周成林急的不行。

他不是嫡子,娘亲已仙逝三年,这苍墨是娘亲留给他最后的念想,他十分着急,他告示早就贴出去了,一个月间也有不少人来看过,可苍墨连一个眼神都欠奉。

这会儿倒是愿意和这个女子亲昵,着实出乎他的意料。

“叫我冯晓华就行,这是我哥哥,蒋小呆。”冯晓华笑了笑,又拉过小傻子,让小傻子离她近一点。

“可能是我们家也养了不少狗,它闻着我的气味比较熟悉吧。”冯晓华也没办法解释为何大狗会亲近她,只能含糊道。

周成林急切道:“那冯小姐快看看苍墨到底是怎么了?这一个月来,从山珍海味到日常吃食,我都试了一遍,可苍墨就是不肯赏脸。”

冯晓华扫视了一下,看到旁边确实摆了不少的食物,还都是精心烹调,适合狗狗吃的。

“平时它最喜欢吃的是什么?”冯晓华问。

“酱排骨。”周成林一指那边的小碟子:“就是那个。”

冯晓华端起碟子,闻了闻一股肉香扑面而来,似是才出锅放凉的。

她的心拔凉拔凉的,狗吃的可比她好太多了!

她一面吞着眼泪,一面在大狗的水盆中加入一滴灵泉,又把骨头放进水中涮了涮,拿着凑到大狗的嘴边。

大狗抬头看了她一眼,蹭了蹭她的手,张口吃了那块儿排骨。

“吃了吃了!”周围人都喜不自禁。

可当冯晓华故技重施的时候,大狗却并不买账,只蹭了蹭她的手,却没有动排骨,只是喝了点水盆中的水。

不可能呀!她抓了这么多天的野鸡野兔,深知灵泉对动物的吸引性。

可这大狗,到底是怎么回事?